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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上】丨各类型民工保函,总有一份你需要
- 2023-04-07企业新闻
已经连续两周为大家带来了保函模板,有没有帮助到大家?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民工保函模板,首先先给大家科普一下民工保函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它是一种防止民工工资的清欠和防欠的保障措施,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来保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以及顾主破产情况下,可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产生的债权,以使工人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额之前,从破产雇主的资产中获得偿付。
承包商通过银行、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保证承包商按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如期按时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也可按建筑承包企业为单位提供担保,如果承包商没有如期支付民工工资,将由担保公司和银行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
大家对民工保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那就快来查收今日份的模板吧~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纯独立)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称“受益人”)
(以下称“被保证人”)在 (项目具体地点)范围内承建或建设 (以下称“工程项目”),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该工程项目所涉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一、我方在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金额大写)向受益人承担保证责任。
我方的保证范围仅限于本保函项下工程项目所涉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
二、本保函的保证方式为:见索即付
三、保函的保证期间:
本保函的保证期间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在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未履行工程项目所涉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后,按本保函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一)受益人索赔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二)受益人应声明索赔的款额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工程项目所使用农民工;
五、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并不得将本保函为任何债权债务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保函失效后我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受益人应将本保函退还我方。此时继续保留保函正本及其他任何修改行为均不能使受益人得到在本保函项下继续提出索赔的权利。
九、本保函仅正本有效,副本、复印件、翻译件等其他任何形式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附破产-独立)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已/拟与受益人签订项目名称为 的合同(下称“主合同”),我方在此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二、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书、本保函原件、因被保证人违反工资支付义务而造成受益人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出具的被保证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被保证人破产申请的裁定和法院出具的终结被保证人破产程序裁定等提供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书面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无条件支付不超过本保函担保金额的款项。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及设定担保,本保函效力不受基础合同效力所影响。
五、保函有效期届满且受益人未提交符合本保函要求的单据,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为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附无可供执行财产-独立)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已/拟与受益人签订项目名称为 的合同(下称“主合同”),我方在此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二、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书、本保函原件、因被保证人违反工资支付义务而造成受益人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出具的被保证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等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书面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无条件支付不超过本保函担保金额的款项。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及设定担保,本保函效力不受基础合同效力所影响。
五、保函有效期届满且受益人未提交符合本保函要求的单据,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为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严苛破产-独立、一般保证责任模板见下篇